一、专业要求及人数
专业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与化工(0856)、纳米科学与工程(1406)、化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机械(0855)及相近专业。
人数:3人
二、应聘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科研事业,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首席科学家”“特聘研究员”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进入省直事业编制;聘期内提供15-50万元的年薪,同时享受科研绩效奖励,上不封顶;提供20-30万元的安家费,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三年内免费人才公寓;提供2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符合条件人员可协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问题;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郑州市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填写《河南省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科研业绩扫描件),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姓名+专业+学校”,发至邮箱:jcy-gkzp@hnas.ac.cn,我们将根据简历投递情况适时组织面试。资格审查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科学院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为综合性考核,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省科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考察程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科学院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814669
邮箱:jcy-gkzp@hnas.ac.cn
监督电话:0371-63613759(公司纪委)